原来我叫这个名字。我有些无奈地想,老詹姆说得没错,我生前的确是个普通人。
我把照片放在女孩手里,在她的手心慢慢写字:“你认识我?我们是什么关系?”
女孩攥着照片,久久地看着我。屋子里的光线慢慢暗下来,但她的眼睛闪着幽光,就像海面上将逝的点点波纹。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是阿辉?”
我点点头。
“你都忘了吗?”
我写道:“只记得在这房子里住过。”
她盯着我的脸,说:“我叫吴璜,你叫阿辉,我们是一对恋人。你说你要保护我,但你去外面打探消息,就再没回来过。我在这里已经等了你半年。”
在她的诉说里,我们的故事非常平淡,是这场末世浩劫里随处可见的生离死别—丧尸潮袭来时,我和她已经囤积好了食物和水,打算躲在房子里,等军队解救。但过了一周,外面毫无动静,于是,我跟她说:“我去外面看一下,说不定军队已经把丧尸赶走了。”她拉着我的手,不让我出去,我笑了笑,拍拍她的头说:“我会回到你身边,我会保护你的。”然后,我出门离开,留她像小鹿一样待在黑暗里,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这期间,她省吃省喝,即将粮尽水竭。就在她陷入绝望之际,我重新出现了,却是以丧尸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