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跑上前去,弗雷德脸都白了。那是一只又肥又美丽的猎物,黑色羽毛,后背上是红白相间的条纹,长长的嘴巴看上去十分怪异。真是一只美妙的鸟儿,身上肉很多,大概有半米长,两只翅膀张开简直有一米。这么大的鸟儿,谁见了都流口水。“好大一只鹰。”我说,“咱们离开这儿,万一有人听见枪声。”我动手去拿那猎物。
“别碰!”弗雷德说,他的脸色煞白,“那不是老鹰,那是上帝鸟。上帝!”
他颓然坐在地上,整个散了架。“我没看清楚就打了一枪。你看见了?”他举起松鼠枪,“鬼东西,就一枪。一下就毁了。人还没闹清怎么回事,就犯下罪,罪过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来了,洋葱头。《圣经》说的:‘凡有罪的,不得见上帝。他们认不得上帝。’你说耶稣懂不懂我的心?”
我渐渐厌烦了他含含糊糊地唠叨上帝。我饿了。我本来是要逃避打仗的,结果现在结果一样糟。我心烦意乱地说:“别发愁了。上帝知道你的心。”
“我得祈祷。”他说,“要是爹,就会这么做。”
那可不成。天差不多全黑了下来,其他人还没赶上来,我害怕枪声招来什么人。然而白人,或者随便什么人,倘若打定了主意要祈祷,你就休想让他打消念头。弗雷德跪在地上,跟他爹一样祈祷,嘴里嘟嘟囔囔地对上帝倾诉,求上帝帮助这帮助那。说到祷告,他比他爹差远了,东一句西一句的,毫无连贯性。老家伙祈祷起来犹如滔滔江水,简直能眼睁睁地看着倾泻下来,连绵不绝,好像在房子里顺着楼梯从一层爬到另一层,而弗雷德的祈祷好像一件精致的起居室里乱扔着的步枪和衣服箱子似的。他东一句西一句,神出鬼没,就这么唠叨了一个小时。咱们说话只用了一分钟,当时可是浪费了宝贵的一个小时。他嘟囔完了之后,轻轻拾起那只鸟儿,交给我说:“拿着它,给我爹。他会为它祈祷,求上帝弥补这个错误。”